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硫氢化钠处置项目公告
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液体硫氢化钠处置项目询比价公告
一、项目名称: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液体硫氢化钠处置项目
二、项目编号:WFXLXS-2024-007
项目内容:出售硫氢化钠(液体)质量分数≥32%,硫化钠≤1%。
业务咨询:郑经理 18653626688
三、竞买人资格要求: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承揽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,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;
2.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;
3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(提供相关资信文件),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;
4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四、获取文件:
1.时间:2024年10月9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。
2.获取方式:电子邮件发送下述资料(加盖公章)到指定邮箱:
(1)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(2)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
(3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双面复印件)原件(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不需要授权书);
(4)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。
资料扫描件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:18563636225@163.com,并电话通知出让人,电话:18563636225,联系人:王经理)。
五、谈判保证金事宜:
1、本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数额:2万元
2、谈判保证金的收取:
请竞买人于10月16日16:00前,将谈判保证金电汇至以下账户:
3、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:
户名: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
账号:01100019340101085501
开户行: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
行号:301100000099
4、注意事项:各单位在进行保证金转账时应备注“液体硫氢化钠处置项目谈判保证金”字样,转账完成后将缴纳凭证(银行回单)发送至邮箱18563636225@163.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人。
5、谈判保证金的退还:
成交通知发出后退还未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;书面合同签订后退还成交单位谈判保证金。
6、其他注意事项:
1)谈判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,且须由报名竞买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。递交时间以有效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。
7、参与项目谈判的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其报价将被拒绝,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:
1)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;
2)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,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,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;
5)企图以明示或暗示或其他场外私自行为接触、沟通采购人、评委以获取成交;